課上到一半,我問了學員,對於公投使十八歲的人參與投票,意見如何?
一位學員說,他覺得十八歲的人尚未成熟,所以不適合給予投票權,我也
分享了我的看法,這個公投,表面上是使十八歲的公民,可以對政治發表
他的意見,好像是一種進步,或是提高更多的公民參與,也可以變成領導
人任內的政績,但是目前台灣的選舉文化,像是一股烏煙瘴氣,立場不同
的人,也非常的激化對立,一到選舉,便形成人與人的衝突,把十八歲以
上的人口也拉到這個環境中,無異於提早讓提早他進入一個無意義的紛亂
當中,真的比較好嗎?還是讓他安安靜靜的,逐漸看清民主社會的常態,
再來參與? 政治人物可以替他的作為與主張,穿上美麗的外衣,裝飾得富
麗堂皇,但是若是仔細思考,通常是利弊各半,究竟過去的人,會這樣規
定,有其道理,而法源應該是深究這個道理,加上時代的觀察,才好作出
妥善的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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